为加快我市职工医保信息化建设步伐,给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我局决定将职工医保信息系统迁移至河南省政务云。其间,我局暂停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及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等相关业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云停机时间
停机时间:2021年4月27日19时至2021年4月30日7时(若迁云工作提前完成,将提前恢复服务)。
二、全市医疗保障部门暂停业务
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住院登记和结算报销业务,慢性病门诊、普通门诊登记和结算报销业务;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业务;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交易业务等。
三、停机迁云期间有关事项
(一)本地住院
停机期间入院的,由就医医院先手工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待业务恢复后在系统上进行补录;停机期间出院的,由医院进行挂账,待业务恢复后补办结算报销手续。
(二)患者在慢性病门诊就医
慢性病患者尽量提前备药。确需在停机期间购药、治疗、检查的,个人全额垫付费用,待医保系统恢复后,持单据到就医医院补办联网报销手续,并由医院退还个人垫付费用。
(三)省内或跨省异地就医
1.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内或跨省异地就医。
(1)停机期间,异地就医无法联网备案的,可联系当地医保部门进行手工登记,就医时个人全额垫付费用,出院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享受异地联网报销待遇)。
(2)已备案并在停机期间入院的,由就医医院在系统恢复后补办联网登记手续。
(3)已备案并在停机期间出院的,由医院进行挂账,系统恢复后由医院补办结算报销手续。
(4)停机期间,在异地门诊接受慢性病治疗、检查或取药的,个人全额垫付费用,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享受异地联网报销待遇)。
(5)停机期间,因就医地相关规定无法补办住院联网登记手续、报销手续或自愿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的,个人全额垫付费用,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享受异地联网报销待遇)。
2.停机期间,异地参保人员到我市就医。
(1)停机期间,已备案且在我市入院的,由就医医院在系统恢复后补办联网登记手续。
(2)停机期间,已备案且在我市出院的,由就医医院进行挂账,系统恢复后由就医医院补办结算报销手续。
(3)停机期间,在异地门诊接受慢性病治疗、检查或取药的,个人全额垫付费用,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4)要求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的,就医医院要根据参保人意愿及时提供报销所需材料,并出具相关证明。
(四)使用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在药店购药的,应提前做好准备。
迁云停机期间,各级医保经办部门、“两定”单位开通业务咨询电话,及时回复参保人咨询。
本次迁云停机给参保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其他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