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2021〕5号),对2021年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作出部署。市人社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采用“市县(区)同步联动、工作专班集中攻坚”模式,认真校验数据,迅速调度资金,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确保不漏一人、不少一分。此次养老金调整共涉及全市近1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具体政策是:
一、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一是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是挂钩调整。按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再按退休人员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0.88%计算增加的养老金。三是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对以下群体提高养老金:1.对高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每5年分别再增加20元、25元、30元、40元、50元、60元。2.对低水平养老金人员进行倾斜:养老金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3.对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进行倾斜:养老金调整后,对仍低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养老金水平的,补足至全市平均水平。
市养老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