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文件(漯政土[2021]110号),市政府依法收回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该范围内土地登记,废止土地使用证书。
序号 土地使 土地位置 土地 使用权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面积 收回面积 备注
用权人 用途 类型 (m2) (m2)
1 朱志伟 源汇区 工业 出让 豫(2018)漯河 12996.5 12996.5
嵩山路 用地 市不动产权第
0010191号
合计 12996.5 12996.5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