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做好个人防护的重要措施。按照《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普通公众处于以下情况时需要佩戴口罩:
1.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机场、码头和酒店公共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
2.乘坐厢式电梯时,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4.在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检查时;
5.出现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6.在餐厅、食堂内,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口罩的正确使用、储存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建议公众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要及时更换,每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乘坐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或到过医院等场所后,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4.需要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应悬挂在清洁、干燥、通风处;
5.戴口罩期间,如果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袋子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7.建议家庭存留少量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备用。
佩戴口罩时,要将折面完全展开,将鼻、嘴、下巴完全包住,压紧鼻夹,使口罩与面部完全贴合。戴口罩前应先洗手,或者在戴口罩过程中避免接触口罩内面,降低口罩被污染的可能性。要分清口罩的内外和上下。
任何类型口罩的防护效果都是有时效的,不建议反复使用,必须定期更换,建议每隔2小时~4小时更换一次口罩。若口罩被污染,应第一时间更换。摘下口罩时避免触碰口罩外侧,用手捏着系带取下,不建议将摘下来的口罩直接塞进口袋或随意丢弃。摘下口罩后,要记得洗手,必要时消毒。
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都不能洗了再戴。良好的卫生习惯是防控疫情的“社会疫苗”。市疾控中心提醒:做好个人防护依旧不容忽视。大家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一米社交距离,及时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了解更多疾病预防知识,请关注“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