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并非仅是茶余酒后的谈资,在中国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没有哪个民族能像中国人的祖先那样,在自己的饮食生活中倾注了如此多的注意力,产生了诸多创造和深刻的理解。最典型的是以“滋味”论诗乐,将品味食物的感触转移到思考和评价文学艺术。这种转向以及最终的结果,都是极具中国特色的。
滋味本是一种由味觉带来的生理感受,如同耳之于声、目之于色。但古人认为,饮食的“滋味”却又不止于酸甜苦辣咸,它们能引起人的愉悦,其中包含着美感。也就是说,味觉和心理的审美愉悦是可以相通甚至互相转换的。
《论语·述而》记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孔子用肉味来比喻音乐的审美韵味,觉得比起肉食,音乐艺术的滋味更胜一筹。听乐时,孔子感觉自己在心理上所得到的美感、快感甚至超过鲜美的肉味。由此,他对音乐艺术有如此大的魅力表示十分惊叹。
到了魏晋六朝时期,这种讨论蔚为大观。陆机《文赋》明确用“滋味”来谈论文学艺术感染力。他说,有的文章看着写得清新空灵、柔美婉约,也摒弃了虚辞滥调、浮言碎语,可是读来就觉得缺点文采、少点滋味,甚至还不如“大羹”。这“大羹”,指的是古代祭祀盛典时用的肉汁,为了复古,也为了表达对古人的尊敬,是不加盐酱调味的。
当时还有一位文学批评家钟嵘写了《诗品》,更是明确地把有味无味作为诗歌的艺术审美标准。他说,早先流行四言诗,但四言诗有些过时,反倒是许多新兴的五言诗写得很妙,“是众作之有滋味者”。这些诗歌既指事造形、穷情写物,又形象又生动,文有尽而意无穷,令闻之者动心、品之者欲罢不能。他还批评当时同样流行的玄言诗,认为这些诗单纯阐述玄言佛理,缺乏形象的描绘,质木无文,淡乎寡味。
滋味,余味,后人引申为韵味,都是用滋味来表达文学艺术给人们带来的心理体验,好似从“食客”的感受着眼,把品味者和品味的对象融为一体,是很有趣的。人们认为,这种分析鉴赏文学艺术的方式属于主观的、印象式的、感受式的,可以称其为“印象派”。
由饮食口味到滋味,到文学艺术作品的韵味,这就是由小道而见出大道,是将饮食之道和生活旨趣相联结。这样的一种思维习惯,千百年来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话语方式,渗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陶渊明《饮酒》诗云:“不觉知有我,安知物为贵。悠悠迷所留,酒中有深味。”饮食中有真味,耐心品味,或能得之。
据《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