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撰稿人 贾 鹤
阳台上的那只兔子已在我家待了三年,大、肥、圆的兔子在笼子里显得有些局促。
兔子是灰色的,眼睛像黑弹珠,闪着亮光。我一直没给它起名字,就一直“兔子兔子”叫着。闺女逗它玩时,会大声念着兔子的英语“rabbit”。在她的大呼小叫中,兔子瞪着圆眼睛看着她——大概它也不知道自己何时得了个洋名字。
从买回来那天,它就被安放在阳台一角,除了吃东西发出的“窸窣”声,很少制造出其他动静。它就那么安静地蜷缩在笼子里,以至于我常常忽略了它的存在。当初是在女儿的强烈要求下才买的,买回来后她只负责和它玩,喂养的任务自然落到我头上。平时,择掉的菜根或烂菜叶子我会顺手丢给它,也会在超市买几根胡萝卜扔进笼子任其自取。不用给它洗澡,也不用带它出去遛弯,除了定期清理粪便,它占用我的时间和精力都极有限。
习惯成自然——仿佛很久之前阳台上就该有这么个兔子,它就待在固定的地方。我进出阳台晾晒衣服,眼光偶尔扫到它,就像看一盆花草。它不像猫狗那样和人有互动、产生情感依赖。除了闺女心血来潮时逗弄它一下,大多时候它不是吃就是睡。女儿做作业疲惫时跑到阳台放风,会指着兔子愤愤不平地说:“看看你多舒服,不用做卷子。”她提着它的长耳朵,手抚着它厚厚的皮毛,兔子闭着眼睛,一副任君处置的模样。我看得忍俊不禁,问:“如果你从出生就被关在笼子里,一生只能待在一个地方,还会羡慕吗?”女儿低头不说话,顺手喂给兔子一根胡萝卜,又有点恨铁不成钢地说:“你看看你,就知道吃和睡,将来可怎么办呢?”
是啊,作为一只家兔,在别人家,大概摆脱不了被吃掉的宿命。但机缘巧合,它成了我家的一员。它是女儿写作文的素材,也是女儿验证“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的实物。它无声融入我的生活,和我的花草占据了阳台的东西两端,被我戏称一半是梦境、一半是生活。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片片绿叶上,随着光线的移动,兔子被笼罩在阳光里,皮毛似乎在闪光。如果忽略阳台上它的粪便发出的气味,这动静相宜的画面会让人想到岁月静好。但现实不像画面拍出来那么唯美——冬天还好,兔子发出的气味不那么刺鼻;天热的时候,阳台就成了重灾区,粪便发酵的气味引来蚊虫肆虐。换季的时候,笼子底下落了一层兔毛,晾晒的衣服也会沾上不少。
这些麻烦终于让我下决心卖掉它。我给女儿的爷爷打电话,让他把兔子卖掉。中午回家看着阳台上的空笼子,我想到了以前它待在里面时瞪得溜圆的眼珠,想到了我从旁边抓些青草放在笼顶它就伸长脖子侧头去吃。嫌它麻烦坚决要处理掉的是我,如今看着空空兔笼怅然若失的也是我。
“我有点想它。”我对放学回来的女儿说。看着她平静的神情,我很诧异,以为兔子没了最难过的会是她,结果反倒是我,心想:我暂时不去阳台了,避免想到那团灰色的毛球,想到那竖起的长耳朵和黑弹珠般的眼睛。吃苹果的时候,女儿随口说:“把削下来的苹果皮拿给兔子吃吧!”但下一秒她又说:“哦,我们的兔子没有了。”她拿本书安静地窝在沙发里,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我知道,她在怀念它。
一想到它有可能被吃掉,我就坐立难安,第二天一早就让女儿的爷爷又去了市场,所幸碰到了那个买兔子的人,更幸运的是它还没被处理掉。重新把它放回笼子里,看着它,我们都有种失而复得的珍惜。它仍然安静地蜷缩在笼子里,无知无觉的模样,不知道自己经历过怎样的险境。就这样养着它吧!我听见自己的心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