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补发新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 面积(m"2) 坐落 原房产证号
杨小东 129.43 临颍县清华文苑B区22幢501号 3110214004
临颍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