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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8日 星期

公告 临不动产公(2024)第0004号


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注销原房产证。

权利人 面积(m"2) 坐落 原房产证号

李爱英 120 临颍县体育路北东侧 0201005357

临颍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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