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景
案例:
70岁的李先生是一位退休干部。妻子去世后,子女在外工作,他感到孤寂,想找个老伴共度晚年。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女友,他想再婚却遭到子女反对:“孙子都上大学了,也不怕人笑话!”朋友也调侃:“老李,你都70岁了还谈恋爱?真是老来俏。”李先生很苦恼:“我虽然70岁了,但我的心还很年轻。我渴望爱情、渴望陪伴,这有什么错呢?”
67岁的吴女士再婚前只是和对方见了几面,觉得对方经济条件不错,就匆匆领了结婚证。谁知道婚后生活一地鸡毛。用她的话说就是:“缺点都暴露出来了——吃饭吧唧嘴,走到哪儿都是大嗓门,换下的衣服到处扔。我一天到晚给他做饭、洗衣、收拾屋子,周末还要帮忙带孙子,就像一个免费保姆。”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再婚现象越来越普遍,一些问题随之接踵而至。老年人再婚应该注意什么呢?
分析:
对于离异、丧偶的老年人而言,再婚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生活,在实现自我保障、减少孤独感的同时也能减轻子女的负担。从法律层面讲,老年人再婚也是其行使婚姻自由权的表现,是晚年享受健康生活的一种需求和保证。但是,现实中老年人能否顺利开启新生活有以下几项制约因素:
世俗观念。世俗观念依旧普遍存在于老年人的思想中。他们觉得再婚是对婚姻的不忠,也害怕被别人说“老不正经”。
经济基础。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医疗、生活等方面的开支会逐渐增加。再婚前的财产归属、再婚后的经济资源交换与共同生活开支等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代际支持。不少子女出于经济与情感的考量,对父母再婚持反对意见。子女的干预成为老年人再婚路上的“绊脚石”。
再婚动机。有些老年人再婚图的是找个人照顾自己的生活,还有些老年人再婚是想要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过于现实的再婚动机使老年再婚夫妻难以建立相濡以沫的感情,承担起相互照顾的责任。
对策:
坦诚相待。老年人在“谈情说爱”时应该真诚地讲述自己的人生历程和生活现状,明确子女对自己再婚的认可度,还应该开诚布公地谈房子、财产的处置建议,更应该商定对今后生活的打算,描绘婚后生活愿景,就婚后的家务劳动、经济关系、住房等实际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端正态度。再婚更是为了生活得更幸福。如果只是为了排遣孤独,或者找个人搭伙过日子,很容易让晚年生活陷入各种问题中。
深入了解。不能觉得对方条件不错就仓促再婚,而要花时间谈恋爱,增进了解。两人可以共同参与旅游、聚会、文体活动等,在相处的过程中了解彼此是否有共同语言与人生追求,了解对方的家庭状况、性格爱好、经济情况等,为婚后生活打下基础。
心态平和。人生步入老年,时间和精力不如以前,更要避免固执、计较。不要将新老伴与旧老伴进行比较,学会理解包容和换位思考,抱着珍惜的心态去磨合,营造温馨、舒适的家庭氛围。
消除子女顾虑。老年人应尽早告诉子女自己再婚的想法,主动倾听子女意见,遇到问题积极沟通,避免家庭矛盾。老人要理解子女,他们反对是怕老人受委屈,可以告诉子女自己有判断力,会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同时老年人要增强自己的防骗意识,通过可靠途径寻找伴侣。
同居要谨慎。一些老年人认为,反正两个人搭伴过日子,不领证“比较简便”,万一双方“没感觉了”,分手会比较简单。但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其间如遇突发情况或双方的权利受到侵害,很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因此,老年人在同居期间最好有明确的书面约定。
明确财产分配。财产问题往往易引起家庭矛盾。老年人再婚时,应明确自己的财产状况和分配方式,约定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以及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部分,可考虑采用婚前公证、婚后约定、设立遗嘱等方式来避免纠纷。
社会合力。子女应充分理解老年人再婚的想法,尊重老年人,给予他们充分的婚姻自由。社会应健全老年人婚恋机制,加大对老年人婚恋的支持力度,主动维护老年人再婚的合法权益,在老年人再婚问题的选择上给予其更多的理解和包容,让老人能享受晚年的幸福生活。作者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