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永波来到漯河实验高中,为同学们上了一堂法治课,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自觉尊法、守法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张永波向同学们详细讲述了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给予的保护和关怀,介绍了校园欺凌可能涉及的罪名和刑罚,对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提醒同学们犯错担责是必然结果,刑事责任年龄不是挡箭牌。最后,张永波结合真实案例,向同学们提出结交良师益友、行事低调不招摇、正确排解情绪等建议,希望同学们用法治思维正确处理矛盾,做明辨是非、崇法笃学、担当有为的好少年。
周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