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景
出门走走吧,然后你就会更爱生活。
彼时还在外地工作,日日束缚于写字楼的格子间内,身体与灵魂仿佛都被囚禁。某天被同事拉着加入同城的夜晚暴走团。西三环至西四环尚处于开发建设阶段,车少人稀,往返刚好十公里。急行军似的速度,呼吸被抽成细密的蚕丝,可也轻而易举把工作和生活中的许多事情暂时搁置,让郁闷的心情重新愉悦起来。
我回乡工作后,行走的习惯一直保留着,但节奏逐渐缓了下来。可能是到了喜欢车马慢的年纪,日常只要时间不赶,我都会选择步行,四处走走——有时在县城的街头,发现离小区很近的偏僻巷子或者拐角处新开的服装店改成卖热干面的店铺了;有时去乡村市集,一边和遛弯儿的老人讨论地摊上的青菜,一边观察河边来来往往的人;有时到空旷的田野里抬头看碧蓝的天空、看飞过的小鸟,感受吹过的风。春天,田地里是麦子;秋天,田地里是玉米。偶尔,我会碰到野鸡从沟渠边的草丛里飞出来,如果够幸运,还能从草丛中扒拉出一窝蛋。除了这些小乐趣,生活中百思不得其解时、疲惫与焦灼叠加时、无端敏感心情郁闷时,都是我出去走走的理由。走路不需要烦琐的装备,穿一双合适的鞋子即可。我很少偷懒,雨天打伞,刮风加外套,一年之中少有间断。
读到过一些关于行走的文章和诗集,那些散步时看到的景致可以酝酿出故事、衍生出作品。白居易热衷于散步,清晨“信脚绕池行,偶然得幽致”,傍晚“日西引杖屦,散步游林塘”。卢梭也痴迷步行。他在《漫步的艺术》里写道:“每天若不能花至少四小时穿行林间、翻山越岭,远离世间一切纷繁杂事,我就不能保持身心的健康。”刘震云则在《出延津记》里写过一位教书先生:“老汪教学之余爱一个人四处乱走。拽开大步,一路走去,见人也不打招呼。有时顺着大路,有时在野地里。夏天走出一头汗,冬天也走出一头汗。月月如此,年年如此。”而祖父那辈人在生活中丈量距离的方式是以“步”为单位的,比如从家到庄稼地有一千二百三十步,从镇上到县城有三万五千步……走路有种魔力,走得足够远的时候,胸中的郁结自会消散,遍寻不到的答案和久等不来的灵感会蜂拥而至,三餐的普通饭菜也会给舌尖带来人间美味的清欢。
出门走走吧,不用顾虑路上说什么、做什么,因为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和爱人或朋友步伐一致,漫无目的又时刻陪伴,分享过朝阳晚霞的浪漫,感受过“人间草木深”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