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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 星期

漯河市市场监管信用修复 “掌上办”流程指引
第一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后进入“漯河信用修复”

1.通过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后,进入“地方服务”中的“河南专区”,领取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

2.通过“信用修复”模块进入“漯河信用修复”专项应用。

第二步:查看失信信息与是否满足信用修复条件

1.点击“漯河信用修复”进入漯河市信用修复“掌上办”应用,在“信用修复”模块查看失信信息,系统关联展示本主体所有失信信息。

2.系统自动判定是否满足修复条件、是否可以申请信用修复。当显示绿色字样“可修复”时,即该市场主体满足修复条件,可以在线申请信用修复。

第三步:信用修复申请与材料提交

1. 信用主体满足修复条件,点击“申请修复”按钮,即可进入信用修复申请及材料提交页面(相关信息系统自动填充,不需要信用主体填写)。

2. 信用修复申请表与承诺书填写及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相关信息系统自动填充,用户只需填写手机号码,随后通过“一键签”完成“电子签名”与“电子印章”确认。

3. 系统自动生成带“电子印章”与“电子签名”的信用修复申请表与信用修复守信承诺书。

4. 其他资料上传(可拍照或调用相册);相关资料上传完成即可提交修复申请。

第四步:修复进度及记录查询

通过首页“修复记录”模块可查询修复进度以及信用主体相关申请记录。修复状态分为“处理中”“已修复”“审核驳回”三种状态,其中“处理中”为部门处理中;“已修复”则为处理完毕,终止公示;“审核驳回”为因各种原因驳回申请,系统展示驳回原因,信用主体可根据驳回原因进行调整后重新申请。

第五步:审核结束,终止公示

1. 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其中,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2. 信用主体申请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或者移出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 因案情复杂或者需要进行核查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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