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访问地址:
https://gsxt2.scjg.henan.gov.cn/index.jspx
https://gsxt.scjg.henan.gov.cn/index.jspx
一、系统登录
1. 如果为本省现经营的市场主体,可正常通过联络员登录或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的方式进入系统。
2. 如果为非本省的省外企业异地登录办理信用信息修复时,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的方式登录系统,进入系统后只能办理相关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业务。
【注】当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方式登录后,系统校验不到其存在行政处罚等需修复的信息时直接会限制此市场主体登录系统主页面。
二、信用信息修复申请流程
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点击主页面中的“信用信息修复”模块,页面上分为三类修复: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修复、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经营异常信息修复。经营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修复类别分别申请修复流程。
1. 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修复:选择列入文号,系统自动匹配带出列入日期、列入事由/情形、列入作出决定机关,自行选择修复日期,上传申请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和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相关材料及其他材料,点击确定后系统会弹出一条保存成功的提示语,代表该次严重违法修复申请业务已提交成功,只需等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具体的审核操作。
(注意事项:上传材料中,申请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和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相关材料为必须上传,各项材料支持上传多个,材料内容不做校验)
2. 行政处罚信息修复:选择处罚决定书文号,系统自动匹配带出违法行为、作出决定机关、处罚决定书日期,自行选择修复日期,上传申请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和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相关材料及其他材料,点击确定后系统会弹出一条保存成功的提示语,代表该次行政处罚修复申请业务已提交成功,只需等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具体的审核操作。
(注意事项:上传材料中,申请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和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相关材料为必须上传,各项材料支持上传多个,材料内容不做校验)
【注】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申请中,若主体实际存在一条行政处罚信息,且该信息同时在“自行公示信息”模块中填报过,则在线上申请修复时,页面会自动关联带出“是否修复自报行政处罚”的选项。如若勾选上,最终修复的结果是连带自报的一并修复(修改自报行政处罚的公示截止日期),企业不用再去手动撤销自行填报的行政处罚信息。此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勾选。
3.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选择列入文号,系统自动匹配带出列入日期、作出决定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自行选择修复日期,上传移出异常名录填报表、营业执照、年度审计报告、场所证明等材料信息,点击确定后系统会弹出一条保存成功的提示语,代表该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申请业务已提交成功,只需等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具体的审核操作。
(注意事项:上传材料中,材料均为必须上传,各项材料支持上传多个,材料内容不做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