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研究出台了《漯河市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旨在通过本办法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招投标工作公开透明度,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称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备案的具体工作由市建委下属的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组织实施。办法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凡在我市管理区域内的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并到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备案。否则未按规定办理最高投标限价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发布其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进入建设工程开标、评标程序。同时,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于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