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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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1日 星期

如何破解非法集资案审理中遇到的难题


实体经济面临升级转型的关键阶段,互联网、金融等产业渗透于社会各角落,经济快速增长带来大量资金需求,进而奠定了非法集资的现实基础。

此外,投融资方式的转变为非法集资提供了现实可能性。金融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多投融资方式,为非法集资者巧立名目提供了便利。加之资金借贷管控严格促使民间资本更活跃,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困难问题存在,大量资金缺口与现实贷款困难形成鲜明对比,导致民间资本借贷更活跃,这种借贷方式缺乏有效规制,在大量资金流通往来中增加了资金链断裂风险,对非法集资类案件爆发起到加速作用。

司法实践中,处理非法集资案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难题:

首先,投资人、被害人挽回损失的心理期待与弥补困难之间的差距。投资人期待通过司法途径及时挽回本息,追缴财产难度大导致期待与现实之间存在差距,这是非法资金案件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

其次,证据保存困难、调查取证难。非法集资行为越来越体现出“放长线、钓大鱼”的特点,融资时间长,投资证据易遗失,导致部分投资人丧失参加诉讼程序的法律身份,非法集资手段隐蔽性也加剧了调查取证困难。

再次,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外在行为表现具有极大相似之处,准确认定非法集资行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侵害的法益主体等要素,是准确区分两个罪名的关键。因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对非法集资行为有更准确地把握,才能作出正确定性。

最后,对于“转投资”行为的判断。有的非法集资行为不仅限于一个项目,而是通过不断更新投资项目,以吸引投资人的更多投资。因此,在不同项目的转化之间存在资金从一个项目转移到另外一个项目的问题,对于资金应在哪一个非法集资项目中予以认定,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并保证投资人或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是新型非法集资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难点。

总之,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处理,需要特别关注人和财两方面。

人,即关注并防控投资人情况,通过掌握投资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职业、经济状况等,让投资人了解案件进展及挽回损失的可能性,避免因误解和不合理的期待而产生集体上访事件。

财,即被告一方财产,通过案件审理查找财产线索,联系被告人或其亲属退赔,尽量挽回投资人损失,并将审理期间的退赔情况在量刑时酌予考量。尤其被告人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通过被告人家属退赔是挽回投资人损失的有效途径。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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