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姝琳、沈广伟:
因你们长期未到单位上班,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依照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及相关规定,限你们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单位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漯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