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伟位于临颍县二环路南侧清华文苑B区5幢二单元201房的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临房押字第1707号,我局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持书面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原房屋他项权证书作废。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