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因房产证丢失,我局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有异议者请持书面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注销原房产证。
姓名 面积(m2) 坐落 原房产证号
李殿欣 180.00 临颍县新建路北侧 0201007344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