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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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5日 星期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再提升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为全面推进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在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方面,《通知》指出,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整体提高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

为指导各地用好年度筹资新增资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知》明确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以下两方面待遇保障水平:一方面,要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一是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二是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一是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做调整。二是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三是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通知》重点针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尚未完全整合统一的地区,明确要求加快整合力度,于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制度并轨运行向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过渡,在制度政策“六统一”基础上,进一步统一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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