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抗击疫情 我们始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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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3日 星期
市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依法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月1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要求,2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的通知,推动全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指出,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提供了法治保障,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为动员全社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对各级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联络办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以适当方式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全面领会《决定》精神,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推动《决定》落地落实。

通知强调,市人民政府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监察委员会要加强对监察对象在疫情防控中履职尽责、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相关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查处问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与各类疫情防控相关的民商事纠纷,依法严惩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在适当时候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开展疫情防控。要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尽责,汇集、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引导群众理解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各级人大代表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倡议要求,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带头落实各项措施,当好先锋、做好表率,努力展示良好形象,为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张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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