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不见了,水资源环境已经有了很大改观,这下,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了。”近日,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王艳敏站在河堤上,回忆起一个多月前这里垃圾随处可见、堤岸杂草丛生的情景,感慨地说。
这里的改变,始于一份检察建议。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中,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在位于辖区内的澧河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线勘察时发现,107国道澧河桥桥西北的河堤上存在多处违章建筑,且有人长期居住于此,河堤与澧河沿岸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河堤上还有人开垦土地种植农作物,水面上也漂浮着食品包装袋等白色垃圾……这些违法行为极有可能对饮用水水体造成污染,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
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当即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诉前磋商,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积极商讨解决方案。
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该院在全市检察系统中首次采取公开宣告方式送达检察建议,建议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水源地保护区的基层政府组织清理堆积垃圾与违章建筑,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不到半个月,该院收到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回复:行政执法部门累计清运各类垃圾170吨、平整开荒菜地1.2万平方米、拆除河堤内违章建筑4处340平方米,并表示将严格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效 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