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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1日 星期
舞阳11个单位联合出台《意见》
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权益


本报讯(记者 薛宏冰)8月7日,记者从舞阳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会同10个单位会签《关于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体系,为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保护和救助,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8月7日上午,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牵头,邀请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共青团舞阳县委员会、县妇女联合会、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县中医院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出台《关于设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的意见》,并举行会签仪式。

《意见》明确了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局加强与教育、卫生、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的合作,要求各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促进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公安、检察、法院成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进一步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建立健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专门工作机制。

根据《意见》,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设在县中医院。“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配备询问室、体检室及心理咨询室,可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救助、取证、检查、治疗一次性到位,最大限度避免被害人反复回忆被害细节和过程导致心理受到“二次伤害”。

此外,《意见》结合该县11个部门职能职责,联合建立包括医疗救助、心理救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多元化综合救助模式,真正形成保护合力,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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