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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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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会议、活动应抓好哪些方面的保密管理?

机关、单位组织涉密会议、活动,应当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保密管理:

(1)制定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方案和保密须知。

(2)选择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需要在外部举办的,应当对承接涉密会议、活动的宾馆、饭店、会议中心等服务单位进行考察,规定保密责任,提出保密要求。

(3)涉密会议、活动能够在机关、单位内部进行的,应当首选机关、单位内部;需要在外部进行的,应当选择非涉外宾馆、饭店或其他场所;确需选择在涉外宾馆、饭店或其他场所进行的,应当采取暂停接待境外人员、划分安全隔离区、加强保密技术检查、监控和信号屏蔽等措施。

(4)涉密会议、活动开始前,应当对会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周边环境、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保密检查,消除泄密隐患。禁止使用无线话筒和其他不符合国家保密标准要求的音响设备。

(5)按照会议、活动所涉及国家秘密密级、知悉范围的要求,限定参加会议、活动的人员。绝密级会议、活动应当限定到具体人员,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参加。

(6)涉密会议、活动期间,应当采取禁止携带进入、空中信号屏蔽等措施,加强手机及录音、录像、照相等具有记录、存储和发射功能器材的管控;对经批准录音、录像和照相的内容,需要公开的,应进行保密审查,删除涉密内容,不需要公开的,应按照涉密载体管理。

(7)涉密会议、活动使用或形成的涉密文件、资料及其他涉密载体,在制作、分发、存放、回收、销毁等各个环节,要有明确的保密要求和管理措施,有专人负责。

(8)涉密会议、活动结束后,应当明确会议、活动内容的传达范围,监督传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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