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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0日 星期

深化一体化建设试点 打造“四个一体”巡察模式


(上接1版)统一用好兼职队伍,出台巡察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和抽调干部管理制度,将纪检监察和优秀中青年干部全部纳入抽调范围,全市通盘调配使用。统一推进制度规范,在全市巡察机构先后开展“制度建设年”“规范提升年”活动,新建、修订制度规范38件。二是“上挂下派”盘活力量。打破层级局限,先后抽调县区专兼职巡察干部126人次到市委巡察组跟班学习,抽调县区30个巡察组、218人次参与全市联动交叉巡察。积极探索“下派组长”机制。2019年以来,市委3轮巡察下派副县级干部13人次担任县区巡察组组长,督促处分、处理65人,移交问题线索213件,加强“传帮带”,为县区树好标杆。三是“联训联用”激发活力。将巡察干部培训列入全市规划,出台培训全覆盖规划,先后举办4期业务集训和4期巡察论坛,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近三年来,市、县、区6名巡察办主任和15名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先后被提拔重用,其中5人担任县区、市直单位一把手。

市、县一体巡。坚持一体化组织实施市、县巡察,致力破解巡察效力层层递减和“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一是坚持“同类同巡”。统筹上级部署和县区实际,市委科学选题,连续组织11轮市、县“同类同巡”,并积极探索“三统一同”动员形式,连续3轮全市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发布举报方式,市、县巡察组同步进驻,两级巡察紧密融合。七届市委第八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开展时,市、县联巡7个重要责任部门,向市、县、乡移交问题线索110件。二是探索“联动交叉”。市委连续7轮抽调一个县区巡察组,对公安、民政、脱贫攻坚等重点部门和领域开展县区交叉巡察,市委巡察组加强领导、指导,促合力、破干扰。据统计,异地交叉巡察组平均发现问题及问题线索数、党纪政务处分人数,分别是同期县区巡察组的1.23倍、2.55倍。三是开展“提级巡察”。2018年10月份以来,市委把市级示范引领摆在突出位置,先后3轮“巡乡带村”、4轮“直巡到村”,提级巡察13个乡镇、42个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实现贫困村全覆盖,移交查办了舞阳县屈岗村干部私分扶贫资金“窝案”、源汇区大荆庄村干部涉黑涉恶案等典型案例,引起全市震动。

成果一体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齐抓共管推动整改落实、强化成果运用。一是全市统筹一体改。两年来,根据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项巡察成果,市委连续召开6次全市反馈大会,市、县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参加,部署全市整改工作。完善领域性问题分类移交制度,及时梳理联动巡察发现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意识形态等方面共性问题,移交市级部门牵头整改。建立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上报制度,县区定期报告报备,市级及时检查抽查,自上而下督促整改。二是部门横向一体督。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探索“巡后直督”机制,每轮巡察反馈后,市、县党委整合纪检、组织、督查、巡察力量组建整改督查组,直接跟进整改督查工作。市级三轮“巡后直督”在一个月内督促整改问题584项,完成率达76%;办结移交问题线索176件,办结率达67%,为全面整改拧紧“发条”。目前,市委巡察整改率达到98%。三是标本兼治一体抓。聚焦突出问题,先后要求14个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对7个单位和扶贫领域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在全市开展行业扶贫效果提升等“五个专项提升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以“阳光党务、阳光政务、阳光司法、阳光村务、阳光民生”为重点,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开展“阳光漯河”建设,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经过深入探索,我市在巡察机构一体化建设方面形成了一批重要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全市巡察工作保持奋勇争先、高标推进的良好局面,整体工作处于全省第一方阵,多项工作居第一方阵前列。截至目前,全市通过高效联动共巡察单位党组织429个,覆盖率达92.1%;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340个,实现全覆盖,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市委以一体化建设为载体,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先后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和重点巡察,拓展一体化建设内涵和实现路径。巡察组向市、县党委提交59件专题报告、提出194条建议,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制度1666项,服务了全市大局,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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