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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2日 星期

不能借的“光”


■梁 凌

周日下午很悠闲,我宅在家边喝茶边翻书,无意间看到一个故事。

话说左宗棠任军机大臣时,非常清正,一个故交的儿子去跟他要官,他不理。后来,此人看到一把扇子,上面的题字很像左宗棠的,便喜出望外地买下,又叫人刻了枚左宗棠的私章,用印泥盖在扇上,然后拿着扇子,居心叵测地到处招摇,果然有人上当。

上当的是福建总督。总督问,都立秋了,天又不热,你拿着扇子干吗?

此人说,天是不热,不过,此扇是左大人赐的,故舍不得离手。总督听了大骇,遣人打听,此人之父果然跟左宗棠有交情!于是,此人很顺利地赚了个知县。

我这边正看闲书,突然接到女友的电话。她说上午去找某某办事了。她说的某某,是我一个老同学。我诧异地问:“你认识他?”她说:“认识呀。前两年,你不是带我去找过他嘛,我记下他电话了。”

我在记忆里搜索半天,好像是有这么一出,两年前的事了。“那他认识你吗?”我问。

“还真不认识。”她有些小得意,“不过,我说我是你朋友,他就明白了,很爽快地帮了忙。”她的回答让我吓了一跳,很自然地想起了左宗棠的故事。我一个小人物,跟左大人一样被借光了!转念又想,幸亏我不是名人,不是领导,如果是,那麻烦可就大了。

人坐到一定位置,许多亲朋好友就跟着沾光,做事并不经过他,只需说我是某某的什么什么就行了。于是,这某某就糊糊涂涂被人利用了,也许到东窗事发殃及自身方才知道。

被人狐假虎威不是自己能够掌控的,但管好自己的物件总是可以。

记得有一次,一位交往不多的朋友要借用我的身份证。我问她干什么,她支支吾吾说不清。于是,我毫不犹豫、直截了当地告诉她:不可以。

我们是身份证,艺术家是印章。

有一次,邻居们看见大画家吴冠中在门前坐着磨印章,问他这是干什么。吴冠中说,不打算写字画画了,这些印章得磨掉,免得被人拿去乱盖。

还有莫言。据说莫言获诺奖后,刚开始有段时间,莫言家乡的土地要被种成万亩红高粱,他家的房子要被修缮,他父亲不愿意。有官员解释说:“莫言已不是你的儿子了,你的家,也不是你的家了。”听来真是感觉又好笑又心酸,借莫言的光搞旅游未尝不是好事,但借他的光搞破坏还振振有词,未免令人不齿。

世上有些光是能借的,这些光无害于他人,像古人凿壁偷光,邻居家的光并不减少一分。有些是祥光,实在是光芒万丈,能普照的人越多越好,如发电借风的光,普陀山借了观音的光,西安借秦始皇的光,丹麦借安徒生的光,月亮借太阳的光,我们借月亮的光……这些光,不借才是傻瓜。

但是,那些用来损人利己的光,还是不要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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