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以前,中文没有给第三人称代词区分性别属性。古文里,作宾语的第三人称用“之”字表示。后来白话文兴起,便用“他”字做第三人称代词。
19世纪初来华的传教士,在翻译《圣经》等文本时遇到了不知该准确翻译“she”的问题。1814年,基督新教的传教士罗伯特·马礼逊最早尝试解决这个问题,用“该妇”来翻译英文中的 “she”。此后,他将“he”“she”“it” 分别译作“他男”“他女”“他物”。
就在传教士们就“she”的翻译陷入困境时,曾经在英国求学的广州人郭赞生,在1878年翻译出版的一本英文语法《文法初阶》书中,首次用“伊”来翻译“she”,用“彼此”的“彼”翻译“it”,用“他”字作“he”的翻译。这种做法虽成功地避免了词组翻译的尴尬,但由于外语在中国的影响很小,而且人们对于女性独立性并不关心,因此郭赞生等人的尝试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就连郭赞生也会在书中不自觉地将“she”翻译为“他”。这样的局面直到民国时期才迎来转机。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地展开。伴随着大量世界文学新作品被译介到中国,如何用中文准确翻译外文里的女性第三人称代词的问题再次显现出来,并引起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