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申请执行人倪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就在前一天,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4名执行干警执行一起房屋交付案件,顺利向申请执行人交付两套房屋。一起历时13年的借款纠纷至此化解。
13年前,某置业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倪某借款未还。8年前,双方达成了以房抵债协议,但该置业公司一直未向倪某实际交付房屋。倪某向漯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3年9月,漯河仲裁委员会裁决该置业公司向倪某交付两套房屋。裁决生效后,因该置业公司未自动履行,倪某于今年10月12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情况复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承办法官先对执行标的房产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发现其中一套房屋已被“一房二卖”,且后买受人已完成了基础装修。为避免后买受人损失扩大,承办法官及时通知其立即停止装修,并就后续维权路径进行指导。因后买受人对房屋有主的情况确实不知情,且其所做的是基础装修工作,倪某后续装修仍可继续利用。为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多次打电话与倪某、后买受人沟通。
10月23日,承办法官主持,让该置业公司向倪某交付一套房屋后,组织倪某和后买受人到已完成基础装修房屋弄清装修支出明细,并组织双方到法院现场调解。倪某和后买受人均对承办法官提出的公平补偿方案表示满意。倪某当场向后买受人支付补偿金。后买受人配合执行,当场交付房屋钥匙。纠纷化解。冉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