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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 星期
源汇区人民法院
调解化纠纷


近日,源汇区人民法院在委托司法鉴定程序中成功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4年3月,张某驾驶的摩托车与李某逆行驾驶的四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在这起事故中,车辆受损、张某受伤。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负该事故主要责任。张某为主张在此次交通事故中遭受的损失诉至源汇区人民法院。诉讼中,双方矛盾较大,申请了伤残鉴定。

源汇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刘予华研判后认为,对此类小标的案件进行司法判决不是最好的办法,不仅不能化解双方矛盾,还会增加双方诉累。因此,刘予华采取调解方式,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3200元。贾雅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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