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丹
精神文明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平台和重要载体,市委巡察办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利用文明创建这个有力“武器”,发展创新,开拓奋进,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加强领导 健全组织机构
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高度重视。成立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一办五组”的市委巡察机构,配强一线骨干人员。同时,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市本级建立了15人的巡察组组长库、40人的巡察组副组长库,面向纪检、组织、审计等18个系统建立150余人的专业人才库,并不断调整充实。市、县两级落实巡察人员编制113人,面向全市公开遴选55名工作人员。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精干人才的配备,为巡察工作提供了强力支撑和组织保障,确保全市巡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快速有力推进。
抓好宣传 营造舆论氛围
巡察是新生事物,为了提高群众的知晓度、社会的理解度和党员干部的支持度,巡察办不断加大对巡察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每轮巡察前,市委都要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渠道、多轮次发布巡察公告,对巡察对象、巡察重点、举报方式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设专栏,集中报道巡察反馈和各单位整改情况。通过“廉洁漯河”微信公众号、“清风漯河”政务微博等平台公开发布违纪违法人员处分情况,受到社会持续关注。
强化管理 提升队伍素质
队伍素质是一面镜子,反映了一个单位的整体形象。市委巡察办始终坚持在提升队伍素质上倡导文明和谐。坚持“长、常”结合,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巡察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抓好日常学习,编印《巡察工作手册》、《巡察学习资料汇编》等,方便巡察干部随时查阅;结合巡察中的难点问题,抓好专题研讨;在每轮巡察开始前,组织全体巡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提要求、讲业务,严明纪律和规矩,教育大家依规依纪开展巡察,自觉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为提高机关干部文明素质,巡察办先后组织开展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雷锋岗评选,“微心愿”征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书法比赛,举办道德讲堂讲座,关爱母亲河,文明交通劝导,捐衣物献爱心,参观漯河中州抗战纪念馆,帮扶共建等活动,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健康文明氛围。长期以来,市委巡察办将文明创建工作融入日常各项工作当中,不断拓宽活动渠道,丰富活动内容,形成了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得硬、敢于坚持原则的巡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