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文明漯河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6年9月6日 星期

“阳光检察” 赢公信文明之光
——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创建文明单位纪实之二

近年来,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把打造“阳光检察”工程作为展现检察机关司法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不断丰富和完善“阳光检察”的内容方式,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夯实检务公开透明运行基础。突出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微信平台和一线窗口,建成网上、掌上和实体三大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把案件信息查询、业务咨询、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律师接待、视频接访、电子显示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309举报电话等工作整合在网下的检务公开场所,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理和在线自助服务,把单一功能的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成为集公开、服务、监督、便民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既服务群众又方面群众监督。开门纳言广求良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务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开门纳谏。向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发放检察短信3万余条,编发郾城检察手机报30余期,公开检察工作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延伸检务公开触角。依托“检察长开放日”、“检察宣传周”等活动,将检务公开触角向农村、农户延伸。结合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五进”活动,开展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检察工作职能和介绍检察工作现状的检务公开活动,打通检察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

创新检务公开透明运行载体。注重借力新媒体公开。精心打造郾城检察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微博、客户端为一体的全方位新媒体阵地,及时有效发布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信息、重要司法解释、重要工作成效等信息,推进阳光检务,实现了检务公开由“网上公开”向“掌上公开”的新拓展。顺应司法民主与公开潮流,推进检察权阳光运行,以检务公开倒逼规范执法。坚持检务公开实体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通过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检察微博、检察开放日活动、新闻发布等途径,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阳光检察”彰显公平正义,文明规范提升检察公信力。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办理的魏某贪污受贿一案,2015年被评为全省反贪侦查“十大优质案件”。2014年12月全省反渎职侵权案件卷宗质量评比,取得全省第一名。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于2014年12月被高检院命名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促进了文明执法。该院连续三届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公诉科荣获2014年度“全省巾帼文明岗”;控申科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并于2015年6月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

王超峰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漯河日报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