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本版新闻列表
 
下一篇
2019年1月11日 星期

我市再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动刀”
清理规范三大类8部门中介服务11项

本报讯(记者 梁晓峰 通讯员 刘潇阳)行政审批环节多、耗时长,不到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办不成事……针对此类群众意见大的中介服务事项,我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整治力度——日前,市政府印发《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明确1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清理规范后,我市共保留37项中介服务事项,每项均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此次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事项,包括建设工程许可证核发、延期、变更所需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许可所需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验资报告,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所需的验资证明等7项中介服务。第二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为由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有关服务,包括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所需的公路桥梁结构荷载验算报告编制、人防工程改造审批所需的改造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中介服务。第三类是仍需由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但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包括食品经营许可所需的自酿酒成品安全检验合格报告、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介服务。

“这些事项集中在市场主体投资、建设项目许可领域,涉及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等8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关系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改革和企业、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位负责人表示,清理规范后,将大大减轻企业负担、便利群众办事。

为确保清理规范落到实处,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同步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