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切实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河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豫环攻坚办〔2019〕26号)有关精神及我市污染防治攻坚实际,经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从2019年4月20日起对辖区内高速公路通行的柴油货车实施分流,现通告如下:
1.所有进市柴油货车,禁止在京珠高速漯河站、宁洛高速漯河西站下站,全部绕行至京珠高速漯河南站下站。
2.过境货车禁止在漯河所有高速站点下站通行。
请过往柴油货车遵规通行,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给予200元罚款和记3分处理。
特此通告。
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