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一条也要求,“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由此可见,老年人再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