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年8月26日 星期

商事仲裁


商事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换言之,商事仲裁是当事人各方通过自愿协商,合意将有关争议事项提交非司法机关的第三者居中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商事仲裁与民事诉讼都属于程序法。在我国,仲裁机构一般是指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纠纷:

一、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二、土地使用权、房产转让(买卖)、租赁、抵押等房地产合同纠纷;

三、借贷、保险、期货、证券、投资等金融合同纠纷;

四、产品质量责任、消费者权益、交通、医疗、旅游、损害赔偿等财产权益合同纠纷;

五、《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典型合同和非典型合同纠纷;

六、国际经济贸易、海事等涉外合同纠纷;

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下列纠纷: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