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得安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屈指算来,我们两个走到一起已经快50年了。
初相识是在1969年,我们都不到20岁。那时,我正上初中,她在生产队劳动,爱情是什么滋味,对于那个年代的我们来说全然不知。
那是一个夏日的夜晚,母亲告诉我,等会儿有客人来,让我不要远去。我有些不解:是哪位客人要来?和我有什么关系吗?大约晚上8点,只见一位乡邻和一位姑娘到我家。姑娘和我年龄相仿,个子不高。由于经常参加劳动的缘故,加之晚上灯光昏暗,她皮肤不太白。我有些纳闷:她不是我的亲戚、这位乡邻平时也不曾到我家串过门,他们到我家干什么?母亲和他们打过招呼后便把我叫了出去,告诉了我真相,并嘱咐我不要乱讲话。原来是相亲!我感到太突然了。回屋后,母亲和那位乡邻借故离开,屋里只剩下我俩。一时间,场面有些尴尬。我对母亲这种擅自做主的做法有些不满,觉得这是封建社会父母包办的做法,完全不顾我的感受。
昏黄的油灯下,她显得很局促,低着头,两手不停地揉搓着衣角。很显然,她和我一样,也是第一次奉命来相亲的。我没话找话,问她上几年级。她说没上学,一直在生产队干活儿。我问她对见面怎么看,她回答“不知道”。大约十多分钟后,她起身匆匆告辞。母亲让我送她,我回头看时,人早已不见了踪影。由于当时政府提倡晚婚,此事被双方家长“归档”不提。那时,我16岁、她17岁。结婚前的8年间,我们很少往来。
1976年,我们的婚事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距离当初相亲已经过去了整整8年。漫长的8年,我敢说,如果在当今社会,相恋的少男少女会有许多浪漫的事情发生。这一年的中秋节前夕,我去她家拜访。再见到她时,我简直不敢认了。她已不像当年那样羞涩,而是落落大方、眉清目秀,由内而外散发着青春气息。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走时她送我,手里拿了一个棉布小包,不知道里面包的什么东西。我们走得很慢,两个村之间只有6里路,我唯恐一不小心就走完了。田间,高粱涨红了脸,谷子压弯了腰,棉桃咧开大嘴吐出洁白的棉絮朝我们笑。多么美的秋天!在道路的转弯处,我们停了下来。当我把结婚的想法告诉她时,她害羞地把头扭向一边,轻声说:“俺不管,都听你的。”说完把那个棉布小包递给我说:“给,这是俺抽空做的一双鞋,做得不好,别嫌赖。”
“不嫌赖,不嫌赖。只要是你做的,都是好的。”我接过小包说。
“净说好听的。还没有看,就知道不赖?”她笑着说。
我解开布包,一双黑色灯芯绒千层底松紧口布鞋呈现在眼前。鞋底足有一指多厚,如芝麻大小的针脚密密麻麻、错落有致。看得出,这双鞋绝非一日之功,而是爱的积累、情的产物。我要把它好好保存下来,作为我们纯洁爱情的纪念。我有些激动了,情不自禁地抓住了她的双手。这时,只听她轻轻“啊”了一声,身体微微有些颤抖。当我低下头仔细看她的手时,才发现右手的中指上缠着几圈花布。细问之下,我才知道是纳底时,由于鞋底太厚,折断的钢针扎了她的手指。我的心突然疼了一下。8年间,我们从没有过花前月下的约会,也没有“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浪漫,更没有过海誓山盟,而这双鞋却说明了一切。它体现了爱的执着、情的表白和一颗守望的心。那一刻,我的心里满是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