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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4日 星期

致各级河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河长: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顶层设计,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大改革创新,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2017年以来,漯河市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施部门联动,统筹推进,不断加强水资源和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有关政策规定,逐步推进水生态修复,不断提高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水清安澜、人水和谐的生态新格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2020年是我省河长制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是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实”向“有为”转变的关键之年,也是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的攻坚期。为扎实做好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我们认真研究并确定本年度工作重点。水资源保护。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5.61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2.2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6.9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5。水域岸线管护。基本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划界工作,切实达到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水污染防治。沙河、澧河、颍河、汾河、黑河、清潠河国家考核断面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以上,三里河、唐江河省级考核断面稳定达到或优于Ⅳ类水质以上。消除市域内劣V类水体断面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水环境治理。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6%,舞阳县、临颍县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水生态修复。完成2.2万亩造林任务。科学保护湿地资源,保证湿地面积只增不减,湿地保护率不低于49%。

河湖管护治理是一项永久性的事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河长制工作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为走好当前河长人的“长征路”,我们郑重倡议:

一、筑牢底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田”,河长不是“虚衔”,而是“实职”。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分级分段负责。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导考核的职责,做到重要情况亲自调研、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导,把责任压实、工作做实。

二、定期巡河调研,强化问题处置。各级河长要按照市级河长每半年巡河不少于一次、县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一次、乡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加强巡河督导,全面摸清所负责河湖发生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河湖突发、复杂问题,及时了解和掌握,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跟踪处置情况。

三、紧盯目标任务,强化专项整治。针对责任河湖存在的非法围垦、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和非法取水、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取土等突出水环境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或联合执法。建立“一河一档”,列出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特别是对发现的“四乱”问题,立行立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敢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严格控制增量,坚决消除存量,管好盛水的“盆”。

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幸福河湖,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各级河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守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饱满的干劲、更加扎实的措施,推动河(湖)长制制度更加健全、运行更加顺畅、成效更加明显,努力实现“河畅、水清、湖净、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为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全面推进“四城同建”,奋力实现“两个上台阶、四个走前列”战略目标,谱写新时代漯河奋勇争先、出彩添彩绚丽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漯河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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